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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骤

程序

1

向贸易署索取并填妥申请纺织品出口证表格四的申请表。

2

查证是否需要预先加签。

3

亲往贸易署出口签证组递交申请表。

4

取回檔案编号和收据。

5

通常可在两个工作天后,凭收据往收发柜台领取获批的出口证;若申请不获受理,会获发给拒发签证通知书。

受配额限制出口纺织品─若准备出口的纺织品受目的地国家的配额限制,出口商应预先向贸易署申请所需的出口证。适用于这类出口纺织品的表格如下:

    i.            纺织品出口证表格五(TIC 353A)─俗称「蓝证」或配额证,适用于受特定配额限制和不列类配额限制的出口纺织品,但不包括按配额输往美国、以港产成形针织衫片制造的织片成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。

  1. 纺织品出口证表格八(TRA 534适用于输往美国、利用港产成形针织衫片制造的织片成衣。
  2. 纺织品出口证表格八甲(TRA 534A)及表格八丁(TRA 534D适用于出口作外地 加工用途的成形针织衫片。

申领受限制市场出口证的程序

步骤

程序

1

填写纺织品管制登记表格(TIC 473),往贸易署办理纺织品管制登记手续。

2

收到纺织品管制登记卡及纺织品管制登记编号(TCR No.)。

3

亲往贸易署纺织品管制科分类分组递交标准的分类查询表(须附交实际货办,以及货品的正面和背面彩照)。

4

通常可在五个工作天内,亲往贸易署领取书面回覆。回覆通知书上列明有 关货品所属的配额类目和配额状况。

5

安排所需的配额,通常可透过配额转让或自由配额分配制度取得所需配额(有关取得配额的详情,即参看下文有关段落)。

6

收到配额分配证明书。

7

透过「贸易通」提供的贸易文件交换系统,以电子数据交换方式递交受限制纺织品出口证申请表。

8

取得出口证w。

 

如何取得有关的配额证?

所有配额最初都是由政府贸易署持有的,然后分配给本港制造业。贸易署根据个别制造商或出口商的过往的付运实绩向其分配配额。新公司若没有配额,只要符合贸易署订立的有关配额供应条件,便可循下述途径取得所需的配额证:

1.  根据自由额方案的不同阶段,向贸易署申请配额。通常一年有三次申请机会。

  1. 在公开市场上向有关的配额持有人或配额经纪购买配额。

A. 购买配额

在香港,买卖配额是合法的,但必须遵守配额转让规例。配额可以暂时转让或永久转让。贸易署每年都发布《配额持有人名单》,有意购买配额的公司可查阅该名单上有关的配额持有人资料,或直接与个别配额代理商联络。至于售价方面,可参考各配额经纪或代理商每日公布的配额市价。贸易发展局的「贸发灵」网上数据库服务(载有香港及 海外公司的详细资料)也提供配额市价资料,供用户查阅。

永久转让─商号可永久购入配额。配额转让手续一经办妥,配额即属永久拥有,但持有配额的公司在每个历年必须使用超过95%其所持配额。永久转让配额的售价约为暂时转让价的两倍半。

暂时转让─市场上有可供暂时转让的配额出售。转让的配额只可在转让的当年使用。配额有市价,如想觑准最好价时买入配额,应留意市场情况,例如配额转让价全年的上落价位,以及是否有折扣。

成衣业有旺淡季之分,所以业内的配额转让价也视季节而定。在付货的旺季,配额自然卖得最贵;在生产季节尚有一大段时间才开始和在旺季过后,配额价最为低廉。配额价可以是出口成本价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,所占比例有时高达船上交货价(FOB)的五成,因此厂家最好留意配额的价格走势,预早就配额制度的运作妥为计划,这样可节省多达35%成本。

B. 进口签证 

政府对所有来源的进口纺织品实行进口签证制度,目的是协助必要的监察工作,使纺织品出口管制制度能收事半功倍之效。进口商除非已获豁免签证,否则必须在货物实际抵港前,先向贸易署递交进口证申请表。

以下情况可获豁免签证:

  1.    进口货物为私人物品或礼物;

  1. 空运到港的布料货办和纱线货办,但规定大小不得超过0.8平方米及重量不得超过2.3公斤。
  2. 已根据纺织商登记方案向贸易署登记的纺织商,只须递交通知书,无须预先申请纺织品进口证。通知书应在货物付运日期起计14天内填妥交回贸易署,或在货物进口/出口时,交予驻边境及口岸的香港海关关员。

C.修改进口证上的资料

若发现抵港货物数量不足,持证人应在货物到港日期后一个月内向贸易署报告。进口证订明有效期,若在有效期内没有使用,应在届满日期后一个月内注销。